
普通人被AI短剧偷脸成猥琐好色角色 肖像权遭侵犯引关注!3月30日晚,汉服博主“白菜汉服妆造”公开指控红果短剧平台上的作品《桃花簪》未经其允许,擅自使用其个人照片通过AI技术生成角色形象,引发网络关注。博主表示,短剧中的形象复刻了她的衣服、配饰和妆容,却将角色塑造成“贪财好色”的形象,令人无法接受。她已通过平台投诉,要求公平处理。

短剧《桃花簪》第11集1分钟左右确实出现了与博主高度相似的人脸和妆造,目前该剧在红果上热度达4054万。联系红果短剧平台后,客服电话无人接听,AI客服回应内容侵权需要通过邮箱发送侵权材料及权利证明以便核查。

类似事件此前已多次发生,有摄影师和模特发现其肖像被AI短剧“偷脸”使用,不少网友感叹不敢在网上发照片了。
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指出,这种行为已明确构成侵犯肖像权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,或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、丑化他人肖像,均属侵权。只要AI生成的形象具有可识别性,能让公众对应到特定自然人,即便经过加工,也仍在侵权范畴内。丑化人设的行为还可能同时侵犯名誉权。

赵良善强调,普通人在实际维权过程中面临多重困难。侵权主体难以确定,短剧制作方多为小型工作室或隐蔽企业,信息不透明且易注销;举证成本偏高,需要固定原照片、侵权片段、形象对比等证据,部分存证方式还会产生费用;平台常以内容系第三方制作为由推脱审核义务;此外,维权周期长、精神损害赔偿难以量化、判决执行存在难度等问题,都让普通维权者举步维艰。
赵良善建议,维权者应第一时间通过可信时间戳、区块链存证或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;随后向平台提交正式侵权投诉,要求下架内容;若平台处理无果,可向侵权方主张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,必要时提起诉讼,并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。
面对AI“偷脸”乱象频发的现状,赵良善呼吁从法律与监管层面进一步完善保障: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利用AI技术使用他人可识别形象即构成侵权,降低举证难度;强化平台与AI开发者的审查义务,推行AI生成内容强制水印与溯源机制;提高侵权赔偿标准,引入惩罚性赔偿,并支持集体诉讼,以遏制恶意侵权行为,切实保护普通网民的人格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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